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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21741—2021《住宅小區安全防范系統通用技術要求》發布并出版
2021年12月31日,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(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)發布了GB/T 21741—2021《住宅小區安全防范系統通用技術要求》,該標準已由我社出版,并于2021年12月31日實施。
隨著我國平安建設活動的不斷深入,近年來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持續推進以及安防新技術、新產品在安防工程中的不斷應用,住宅小區的安全防范系統建設在系統功能、性能和產品應用等方面有了很大的變化,系統技術要求也有了很大的提高。同時,各級政府對開展智慧安防社區建設活動給予了高度重視。因此,為指導和規范住宅小區安全防范系統的建設和運行與維護活動,亟需對GB/T 21741—2008進行修訂。
GB/T 21741—2021與GB/T 21741—2008相比,主要技術變化包括以下幾個方面。
——增加了 “防護部位與區域”,確定了住宅小區安全防范的主要防護部位與區域,包括封閉式住宅小區周界、封閉式住宅小區出入口、非封閉式住宅小區出入通道、內部主要道路、機動車停車庫(場)、非機動車集中停放區、寄遞物品存放區、室外消防通道、人員集中活動場所、重要設備間(包括水、電、氣、熱、通信等設備間)、二次供水設施的水池(箱)、監控中心(室)和住宅樓。
——增加了“三級防范要求”“二級防范要求”和“一級防范要求”。“三級防范要求”規范了住宅小區安全防范系統在封閉式住宅小區出入口、非封閉式住宅小區出入通道、內部主要道路、機動車停車庫(場)、非機動車集中停放區、寄遞物品存放區、室外消防通道、重要設備間(包括水、電、氣、熱、通信等設備間)、二次供水設施的水池(箱)、監控中心(室)、住宅樓等防護部位與區域的最低安全防范要求。“二級防范要求”規范了住宅小區安全防范系統在封閉式住宅小區周界、封閉式住宅小區出入口、機動車停車庫(場)、人員集中活動場所、重要設備間(包括水、電、氣、熱、通信等設備間)、監控中心(室)、住宅樓等防護部位與區域,在三級防范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強的安全防范要求。“一級防范要求”規范了住宅小區安全防范系統在封閉式住宅小區周界、人員集中活動場所、重要設備間(包括水、電、氣、熱、通信等設備間)、監控中心(室)、住宅樓等防護部位與區域,在二級防范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強,達到先進水平的安全防范要求。
——將“住宅小區安全防范設施配置”設置為附錄A,便于標準使用。
修訂后的標準將會對促進我國住宅小區的安全防范系統建設、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發揮重要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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